那镯子很漂亮,水润光滑。

    一看就很上档次的东西。

    谭暮白伸手将桌子从首饰盒里面拿出来,然后拉过母亲的手指,给她往手腕上面推:“妈一直都没有什么像样的首饰,我听说玉养人,所以给妈买了这个手镯。”

    “很贵的吧,你买这个干什么啊?我整天在家里面做家务,又不出去参加什么宴会,何必买这种手镯啊,要是万一磕了碰了,碎掉怪心疼的。”

    方娟过了这么多年孤儿寡母的生活,自然是习惯了节俭的过日子。

    家里没有顶梁柱,这么多年来都是跟女儿相依为命的活着,方娟每一分钱,都会花在刀刃上。

    就连自己的衣服,也很少置办新的,一件羽绒服,能穿六七年,款式都旧了,看着没破也不舍得换。

    谭暮白总觉得,母亲年轻的时候都在拼命赚钱拉扯自己长大,也顾不得保养装扮自己。

    现在她年纪大了,而她这个女儿也已经参加工作,有了工资。

    理应买点东西来孝顺母亲,让母亲高兴高兴。

    “妈,这东西不贵的,我就是看着好看,你戴着吧,不要怕磕了碰了,坏了我再给您买一个。”

    话是这样说。

    但是方娟就算是将手镯戴在了手腕上,看着这成色,哪里会真的听她的话。

    “你这孩子,快跟我说花了多少钱。”

    “不贵的。”

    “花了多少?”

    方娟着急。

    谭暮白握住母亲的手,看着那只手镯,笑着道:“呀,真好看,我这钱花的值,陶陶你说是不是?”

    陶陶听见妈咪需要她。

    立刻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回答:“是!真好看!”

    嘴上答应的利落,手上也没有闲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