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布兰登不会这么做。

    剖开胸膛,他们两个只会迎来死亡。他不会伤害、杀死宁芙,因为他“爱”她。

    这是语言难以形容的“爱”。

    他可以亲吻她、拥抱她、与她做.爱,但这并非出于最最原始纯粹的性.冲动,他做这些不是因为泄.欲。

    而是因为所有的感情——保护、喜欢、施虐、亲近、吸引等等,复杂的缠绕在一起,让他既可以做被她依赖的亲人,又可以当她友好的朋友,任职她最亲密的爱人。

    他们只要在一起。

    对彼此而言,是最为特殊、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的存在。

    这是“爱”吗?也许是某种诅咒。

    如果这就是爱情,那还真让人毛骨悚然。

    但是没关系,宁芙会接受他的。

    慢慢的,在他一步一步表现出来的智能与痴愚的陷阱中,深陷不拔。

    就像以前她每次都会上当的任务一样。

    前进四五百米时,宁芙在布兰登的背上闭上眼睛。

    朋友们,这可是布兰登自己要背她的,绝对不是因为他们之间有什么心有灵犀,或者干脆布兰登就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一类的。她绝对没有在心里一直向布兰登发射“快来背我、快来背我”的脑电波,全部都是布兰登自愿的!

    没错,一定是布兰登人太好了,看不得她受累,所以才背她。

    在心里推卸完责任,宁芙打了一个哈欠,觉得已经说服自己的良心,准备在布兰登的背上睡觉。

    虽然她的猜测和现实情况离得十万八千里——布兰登选择背起她,是因为太过了解也太过在乎她,但结果而言,对她是好的,且双方都有得到满足,算是双赢。

    宁芙一直在布兰登的背上睡到天光大亮,他们已经无限接近狂欢都市泽斯坦德。

    站在狭窄的山谷中,通过井口大小般的天空,可以看到狂欢都市泽斯坦德高耸入云的高楼大厦,鳞次栉比的排列着。

    高高的玻璃在太阳下反射出刺眼的光,连他们这些离得远的人都能感受到光污染。

    但毫无疑问的是,这是一座高科技、高发展,而且人口众多、经济繁荣到难以想象的大都市。